為落實中央《關于向重點鄉村持續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的意見》,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和干部人才支持,近日,石嘴山市出臺《關于選派鄉鎮黨委掛職副書記及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助力鄉村振興的實施方案(2021-2023年)》,把鄉村振興作為培養鍛煉干部的廣闊舞臺,面向全市20個鄉鎮和195個行政村全覆蓋選派鄉鎮掛職副書記、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為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淬煉“駐村鐵軍”。
為確保“選得優、下得去、融得進、干得好”,該市堅持高起點定位、高標準選派,嚴格人選標準,明確要求選派干部要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事業心和責任感強,重點從市、縣(區)機關優秀干部、年輕干部,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優秀人員中選派,有農村工作經驗或涉農方面專業技術特長的優先。在人選資格條件上,要求鄉鎮黨委掛職副書記必須是正科級以上干部;第一書記必須具有1年以上黨齡和2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隊員優選選派中共黨員。選派人員由所在單位黨組(黨委)推薦,市、縣(區)黨委組織部會同農業農村和鄉村振興部門審核把關,按照每個鄉鎮1名掛職副書記、重點村(社區)1名第一書記和2名工作隊員的原則,充分考慮年齡、專業、經歷等因素,對自治區、市、縣(區)三級選派的人員進行合理搭配、優化組合。目前,市上首批選派的72人干部中,處級干部14人,科級干部34人,平均年齡40歲出頭,有農村工作經驗的占到了一半以上。
為推動選派干部認真履職,激發干部主動性、創造性,該市明確選派干部要根據拓展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全面推進鄉村任務需要,圍繞“建強村黨組織、推進強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為民辦事服務”這四大職責任務,從派駐鄉鎮和村實際出發,抓住主要矛盾,找準職責定位、主動擔當作為,做到幫辦不代替、到位不越位。
此外,為實現精細化考核,該市還明確鄉鎮黨委掛職副書記、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員管理考核由縣(區)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農辦、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牽頭負責,鄉鎮黨委具體落實。鄉鎮黨委掛職副書記日常管理考核由縣(區)黨委組織部會同鄉鎮負責。第一書記、工作隊員日常管理考核由鄉鎮黨委負責。派出單位要加強跟蹤管理,每半年聽取1次選派人員工作匯報。派出單位加強選派干部強化對選派干部的保障支持,加強關心關愛。選派工作作為鄉村振興實績考核、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