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海訊 (通訊員 白祖軒)“組織上接續不斷地開展及時獎勵和定期獎勵,讓我們很暖心,也干勁倍增。”近日,新提拔為廣西北海市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的李國琳接受任職談話時表示。
近年來,北海市牢固樹立優者獎鮮明導向,開展“及時獎勵+定期獎勵”,讓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優者受褒獎、得實惠、有奔頭。
定期梳理研判全市突發事件處理情況以及重要專項工作完成情況,采取組織部門提出建議或單位主動申請的方式,在任務結束的3個月內完成及時獎勵工作。由組織部門對及時獎勵實施單位的代表性、獎勵事項的時效性、工作完成的貢獻度進行審核;結合一線調研、考察談話、專項考核、民主評議等掌握的實際情況,由相關單位對擬獎勵對象的資格條件和貢獻權重進行評比并確定獎勵等次。近三年來,全市及時獎勵公務員個人和集體共計6批次288人、59個集體,基層一線占比超80%。
組建專門評審委員會,集體研究制定定期獎勵的評選規則、推薦程序及其實施方案。獎勵名額重點向項目建設、征地搬遷、招商引資、鄉村振興等重點工作和基層一線傾斜。推薦時既看“功勞簿”,更看新作為,明確規定近三年內已獲得上級機關獎勵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必須以新的業績參選,沒有符合條件的可以不推薦,防止先進者“躺贏”“常年霸榜”,后進者“躺平”“年年落榜”。
充分運用獎勵結果,對受到獎勵的142名公務員提拔重用、294名公務員晉升職級、63個公務員集體提高年度考核優秀等次比例。